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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格党>秘密>第19章

于是沈眷就确定了,她竟然能够感受到小歌的情绪,虽然很弱,但她确实可以感觉到。沈眷没把这件事说出来,歉然道:“对不起,我忘记了。”  羽毛笔略一停顿,工工整整地写下一句:“没关系,我也不想吃。”显得非常通情达理。  沈眷抿了下唇,才没有笑出来,夸了一句:“小歌真可爱。”  这回感受到的是欢快跟自豪。  真神奇,她看不到她,却可以感受到她的情绪变化。沈眷不准备说出来,按照小歌的性子,如果知道她能感觉到她的情绪,可能会掩饰低落、难过之类的负面情绪,那就太辛苦了。  “我在想为什么只有你的血才能被我碰到。”纸上出现了一行字。  沈眷也疑惑过这个问题。  到现在为止,存在的问题很多,除了案子上的,光是顾树歌死后变成阴鬼留在阳间就有很多疑问。沈眷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了那个符袋。  这个符袋她从顾树歌的遗体上取下来后,就一直随身携带。顾树歌看到符袋,也觉得它有很多秘密,沈眷把它放到了桌子上。顾树歌下意识地伸手去摸。原以为会直接穿过去,然后手指却停留在了符袋上,指尖有粗糙的布料质感。  她碰到了!  顾树歌一惊,本能地喊:“姐!”一喊完,她就想起来,她的手指刚刚沾了沈眷的血,血为媒介,可以让她碰到东西,而不是这个符袋本身能让她碰到。  一场虚惊。顾树歌舒了口气,收回手,沈眷感觉到她的惊讶,道:“你看一看,这个符袋有没有特别的地方。”  顾树歌把刚刚的事写了下来:“我刚刚碰到它了,吓了一跳,后来才想起来我手指上有你的血。”  原来是这样,沈眷想起了一件事,说:“这个符袋给你前,我也贴身携带过一段时间,有一次,意外弄破了手,血沾到上面,但很快血迹就消失了。”  是说这个符袋会吸血?不对,恐怕不只是血。顾树歌贴身带了它两年,但它现在还是簇新的模样,没有任何损耗陈旧。  她想了一下,在纸上写了起来:“我的尸体撞得很烂,我仔细看过,它贴着的那层衣服上都是血,但它没有沾上。”现在看来,应该不是没有沾上,而是它吸收了。  这个符袋显得有些诡异。但是广平寺的和尚说它是灵器,径云大师给她时,说的也是佛门圣物,能抵死劫。沈眷拿起符袋,又拆开,里里外外的看,光是肉眼,看不出什么离奇的地方。甚至里面的佛像、符纸都带着股佛门独有的檀香味。  顾树歌也觉得这个符袋不是坏东西,因为它确实帮她挡过一次死劫。她提起笔,想要把那次死劫写出来,但一想,仔仔细细地说明白那回的事,恐怕得写上好几百个字。她现在写稍微长点的句子都要好一会儿,好几百个字她能写一晚上。  顾树歌就打住了,决定等晚上沈眷去睡觉,她再慢慢回想慢慢记叙。  现在她只是做了个猜想,写道:“也许符袋起的是一个器皿的作用,我们的血都沾过它,于是相融,所以我才能碰到你的血。”  这倒是说得通。沈眷却提出了另一个问题:“如果沾到符袋上的是别人的血,而不是我的血,那么能碰到你的,就是别人了吗?”  顾树歌听到这句话,觉得是讨论另一种可能性,可是细细一品,又不太对劲。她觉得好像回答是和不是都不太好,于是就提着笔,没有落下。  沈眷看着羽毛笔上棕色的羽毛,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我还以为是因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羁绊。”  什么羁绊?顾树歌不解。她提着笔有点累。在人眼中轻飘飘的羽毛笔,对她来说就像一根铁芯那么重。不过她觉得也沈眷说的有道理,就顺着她道:“也对,如果只要是血就行的话,也太随便了,佛门不是特别讲究因缘际会吗?”  她这么一说,沈眷眼中笑意微漾,口上却冷静道:“有可能。”  跟沈眷只能看到她干巴巴的文字不同。顾树歌是能看到她的人,看到她的表情,感受她话中的语气的。  姐姐好像很满意。顾树歌有些不解,也有些失望,她本来想如果只要把血滴在符袋上,和她的血相融,就能作为媒介的话,那只需要把别人的血滴上,然后用别人的血,她就可以不用沈眷的血了。  她还是很心疼沈眷为她割破手指。刚刚那一下,割得特别深,才挤出半玻璃皿的血,挤完她就马上贴了个创口贴,但是顾树歌看到她的伤口了,觉得特别疼。  不过究竟是有羁绊然后再把血滴在符袋上才能管用,还是只需要把血滴在符袋上就可以,并不是猜想推论就可以得出答案的,得试验一下。  顾树歌写道:“试试别人的血。”她写完看了眼窗外,天还亮着,还能让人送来。  沈眷回答:“好。”  大部分时候,沈眷都是理智的。她和顾树歌想的一样,必须试验,才能确定哪种设想是对的。  她打了个电话,顾树歌开始以为她是给林默打的,听了两句,听出来了,不是林默,对面是他们家的家庭医生。医生姓沐,开着一家私人诊所,医德和医术都很好,顾树歌从小生了什么病,都是请他看的。  见沈眷是打给沐医生,她连忙在纸上写:“消毒、伤口处理。”  沈眷一边说话,一边分神瞥了眼白纸,然后点点头。  顾树歌就坐到椅子上,等她结束。  没几句,说清了情况,沈眷就挂了电话。然后她拿出昨天给顾树歌听有声读物的平板,打开一个空白文档,放到桌子上,说:“在家里用笔还好,出门的话,用电子设备会方便些,你试试能不能在平板上打字。”  顾树歌觉得有道理,而且现在触摸屏都很灵敏,她只要碰到屏幕,就会有反应,比拿笔要更省力些。  顾树歌又沾了点血,才过去没多久,玻璃皿里的血已经有些凝固了,呈现出半胶状体的形态。她打算打出“掺水”二字,提醒沈眷往玻璃皿中加点水。  手指点在屏幕上。  没有反应。  顾树歌使出传说中吃奶的力气,在屏幕上用力一戳,还是没反应,她惊呆了,难道她的力气在拿笔的时候用完了,连屏幕都按不动了吗?  她迟疑了一下,用手指点了一下沈眷的手背,试试自己的力气有多大。  沈眷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平板,等她打出字,冷不防被点了一下,怔了怔,才问:“怎么了?”  能感觉到?顾树歌想了想,加大了力气在沈眷的手背上又点了一下。  她加大的力气,根本就没多大区别。被她无故点了两下,沈眷虽然不知道她想干什么,还是把手心摊开,问:“你可以写在我手上。”  她只当小歌拿笔拿累了,想要偷懒,在她手心写得慢一些,也是可以感觉到她写的什么字的。  顾树歌眼睛一亮,对啊,她除了可以用笔,还可以直接在沈眷的手心写。  她伸出手指,准备写了,却又生犹豫。在手心写字,会不会太亲密了。她犹豫着,沈眷等了一会儿,没有动静,就问:“怎么了?不写吗?”  顾树歌咬了咬唇,想在手心写字一点也不亲密,而且就算亲密,也只有她会觉得,沈眷又不知道她的心思,才不会多想呢。  这么一说服,果然就说服了自己。  顾树歌落了指,在沈眷的手心滑动。她动作很轻,因为轻一点,阻力会小,就能省力一点。  沈眷只觉得手心很痒,就像是小动物轻轻在舔,她弯了弯唇角,又立刻恢复了镇定,感受顾树歌在她手心写了什么字。  顾树歌写的第一个字是“按”,写完第一个,她停顿了比较长的时间,才写下第二个“不”,然后又是一段时间的停顿,再写第三个字“动”。  连起来就是按不动。  “按不动屏幕?”沈眷问。  顾树歌在她手心画了个勾。  自从她们第一回交流用勾和叉代表是和否后,这个习惯就沿用了下来。沈眷看了一会儿屏幕,很快就明白过来,现在的电子设备配备的屏幕都是电容屏,得用手指或者电容笔之类的东西才能有反应,其他物质,比如用木头,石头之类的去碰屏幕,屏幕是不会有反应的。  小歌现在连实体都没有,当然按不动。  沈眷有些愧疚,是她疏忽了,就用安慰的语气说:“这个屏幕不好,我们去定制一个。”  顾树歌又不傻,她对电子设备的了解比沈眷这个只知道笔友的老派人要多一点。听她说定制,就明白了。得定制一个压感式触摸屏,也就是可以用力气按出来的屏幕。  她就在沈眷的手心画了个勾。  手心可以写字,顾树歌就不碰笔了。  沐医生的诊所离家里挺近的,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能到。近也是他能成为顾家的家庭医生的重要原因之一。  他过来,还有十来分钟,顾树歌就盯上了沈眷的手心。  沈眷的手心软软的,点一下,触觉特别好。  “过会儿沐医生来,你就留在书房里,我给你播有声读物,让你解闷,好不好?”沈眷问。她想问一些怎么储存血液,再要一些抽血的针筒之类的工具。总不能每次都割破手指,那也太血淋淋了。  顾树歌马上就在她的手心画了个叉。她低头看到她的手指,隔着创口贴轻轻点了一下,示意她不要忘了处理伤口。  这个口子,真的划得挺深的。  沈眷明白她的意思:“不会忘的。”见她不肯独自待在书房,也没有勉强。  沐医生很快就到了。沈眷站起身,看到桌上的符袋,顺手收进口袋里。顾树歌跟在她边上,留意到她的动作,产生了一个疑问。  恶念害怕的是沈眷,还是符袋?  走到客厅,沐医生已经进门了。他来过顾家许多次,一切都是熟门熟路的,看到沈眷,跟她熟稔地打了个招呼:“沈小姐今天在家?”  沈眷招呼他坐下,说:“有些事要请教沐医生。”  沐医生当然是知无不言。  他已经六十多岁了,看起来还是很年轻的样子,不过顾树歌见过他四十来岁的模样,记忆中一对,还是能对比出不同。虽然看起来年轻,但其实比那时候要老了许多。  她突然想到,沐医生称呼沈眷还是沈小姐。他往来顾家那么多年,可以说是他们家的旧交故友了,沈眷嫁给哥哥的事,他不会不知道,为什么还是称呼沈小姐,而不是顾太太?  还有家里的佣人也是,都没有改口。  是因为哥哥过世后,又改口回来的吗?  顾树歌走神地想道,她下意识地转头,看向身后的墙上,那里有一幅顾易安的照片。他站在沙滩上,对着镜头,笑容明朗。  衬衫西裤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,哪怕袖口挽起,领口也解开了两颗,都架不住他那一身随时都能召开董事会的气场,完全没有旅游休闲的感觉。事实上,他拍完这张照片没多久,就马上回了酒店,参加了一场临时电话会议。  照片是一样很奇怪的东西,它给人的感觉,会根据时间的流逝而变化。当年这张照片刚照下时,顾树歌看了只嘲笑了顾易安工作狂,现在再看,这张照片突然有了岁月的痕迹,哥哥的笑容都像遥远了起来,让人无比的怀念。  沈眷看到照片,也会像她一样,想念哥哥吗?顾树歌想。  肯定会的,沈眷这么长情的人,两年时间,她怎么放得下。  那她什么时候才能放下?顾树歌又想。  她希望沈眷放下,为的不是自己,她已经变成鬼了,和她阴阳相隔,已经没有陪伴她的资格了。她希望沈眷放下是因为余生漫长,记挂着一个早已离开这个世界的人,太辛苦了。  爱意和四年得不到回应,是很折磨人的。她知道,所以不想沈眷受这样的折磨。  “这就是采血针?”沈眷的声音传来,将顾树歌的思绪拉了回来。  她手里拿着一条采血针,沐医生推了下眼睛,说:“是啊。”又从医药箱里拿出一袋血,问,“你要血包做什么?”  沈眷没有回答,沐医生也就一问,她不答,他也不会追根究底,看到她手指上的创口贴,就顺便给她处理了一下伤口,一边处理一边说:“这么深,怎么割的,也不小心些。”  他算是看着这家的孩子长大的,语气不免就带上了长辈的关怀。沈眷笑了笑,说:“不小心弄的。”然后又问,“我想知道一些献血的事。”  沐医生有些意外,道:“你要献血?你的健康状况还不错,一次性可以献400毫升,法律规定,六个月献一次,再多就要影响自己的身体了。”  他以为是顾氏的公益活动,董事长要带头献血,就说得特比细致,献血前要怎么样,献血后要怎么样,吃什么补血,都说了一遍。  沈眷听了,想了想,又问:“那么血站得到的血液怎么保存呢?”  “献血车里那种血液保存袋里面有抗凝成分和营养液,这种可以保存一个月。”  顾树歌听出来了,沈眷是在考虑怎么保存血液,然后随身携带,以备她使用。好麻烦,按照这种说法,沈眷至少一个月取血一次。  她怎么老给沈眷添麻烦。  “那么,静脉采血有什么步骤,从哪个部位采?”沈眷又问。她一问完就感觉到身边那人的沮丧低落。  好像得很强烈的情绪,她才能感觉到一点,普通情绪,她是感受不出的。沈眷一面听沐医生讲解,一面摊开手心,看似随意地放在膝上。  过了一会儿,手心就痒痒的,小歌开始写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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