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渝州杀刺史,今年开州杀刺史[一]。群盗相随剧虎狼[二],食人更肯留妻子[三]?
这三首当是永泰元年(七六五)去蜀之后所作。有高度现实主义精神,可以说是绝句中的“三吏”、“三别”。绝句的基本特征是四句;此三诗虽不用乎仄,仍是绝句,所谓“古绝句”。这一首痛骂地方军阀的专横残暴。
[一]渝州,重庆。开州,四川开县。渝州和开州,唐时均属“山南西道”。这两次杀刺史,史书没有记载。
[二]前年杀,今年又杀,所以说相随。剧,甚也、过也。是说比虎狼还狠毒。
[三]浦注:“更肯,岂更肯也。指群盗言。仇谓指虎狼,非。”
二十一家同入蜀[四],唯残一人出骆谷[五]。自说二女啮臂时[六],回头却向秦云哭[七]。
[四]这首写民间生离死别之渗。大概是逃难入蜀的。
[五]残,残余,即剩下。骆谷,在陕西盩厔县西南。
[六]啮,音臬,咬也。啮臂,是说啮臂而别。一般表示决心,这里有狠心和不忍意。恐父女不两全,故只得抛弃。
[七]来自秦中,故向秦云而哭。浦注,“回头句,乃状此人说时情景,非述二女哭也。此句添毫。”
殿前兵马虽骁雄[八],纵暴略与羌浑同[九]:闻道杀人汉水上,妇女多在官军中[一〇]。
[八]这首写官军的抢掠奸淫,婉而多讽,是另一手法。殿前兵马,指禁军。先捧上一句,下句再骂,就显得更有力。
[九]羌,吐蕃、党项之属。浑,吐谷浑。
[一〇]官军,即殿前兵马。这两句抬出事实,证明第二句的论断,见得不是“无的放矢”。,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