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赛之前宁泽就跟吴军通话,说下一场卫冕战会在国内打。
吴军当然高兴,宁泽的在国内的比赛将会由天海俱乐部进行推广,这其中的利润太过丰厚。
吴刚来到米国跟艾尔·海蒙就宁泽以后的比赛洽谈了合约。
最后协议是,如果宁泽每年的比赛超过两场,那么至少有一场比赛会定在华国。
华国比赛有一点不好,就是没有付费点播,而这项收入是比赛的大头,当然对于没有名气的选手除外。
不过吴刚跟宁泽说过,他在国内比赛除了五成的门票分成外,还给他三成的赞助分成。
电视转播和广告收入等则没有。
这些钱也不都是天海自己赚。
像市体育局、省体育局、省文化局等其他协办单位,加起来十几二十家,这些单位都是要请的,要不然这比赛都办不下去。
他们可都是要“出场费”的。
还有场地租赁,宣传费,现场的主持、主裁、边裁、举牌宝贝、保安、工作人员、服装、器械等,哪一项不出钱能办好。
所以宁泽拿到那两个分成已经可以了。
这次比赛的门票收入大约1000万刀,宁泽最后分得:78万刀。
一共有38万户购买ppv,每一户价格37刀,总销售1406万刀。
宁泽最后得到:110万刀(这数字有些惊人,比上一次翻了一倍)。
他的50万出场费,除去分成等各项费用,还有:约18万刀。
宁泽这次的收入合计:206万刀,软妹币约1400万。
只这一场的比赛收入差不多就赶上澜兴运动一年的代言费了。
比赛两场岂不是两千多万了?三场?四场?
想想宁泽就有些后悔,自己还是年轻,不应该这么草率的答应汪少强的。
亏自己当时还自以为多么聪明呢!
现在汪少强估计正在家里偷笑吧?宁泽这样想着。
明星拳手跟普通拳手的差别在哪?
就在于门票分成和ppv点播上。
如果宁泽没有这两项的收入,只有出场费的话,他早饿死了。
哪有钱养这么大一个团队。
比赛一结束,宁泽的第一件事就是雇佣四个保镖。
米国给他的安全感太小,雇佣保镖是当前头等大事。
托马斯对这些很熟悉,也知道哪里雇佣的保镖物美价廉。
紧紧一天的时间,他就给宁泽找来了四个身高都在两米左右,体重高达两百五十斤左右的四个大汉。
一个来自加纳的黑人,一个来自南美的白人,两个来自中东的黄种人。
都是穷地方来的,每人月薪只需要5000刀即可。
真有危险,他们四人朝宁泽四周一站,就相当于四堵围墙,任何危险都进不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