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他们这个圈子里,林氏和盛氏才算是真正的鼎盛之家,林氏贵公子林鹿,整个新京市不可能有人没听过他的名头。
虽然林鹿年纪比他们还要少两岁,却已经是能和他们父辈齐名的人物了。
从前他们的爸妈还会拿他们和林鹿相比,拿林鹿当例子,后来林鹿在商场逐渐崭露头角,和他们差距来越来越大,现在连他们父母都不会提及林鹿。
据说那些顶圈的大佬都对林鹿青睐有加,面对那些人,他们的父母都感觉到压力,但林鹿却能和他们谈笑风生。
无论怎样,他们都或多或少时听过林鹿的事迹,于是听说盛危和林鹿在壹号公馆吃饭,他们都争着闹着要见见林鹿。
直到亲眼一见,简直颠覆了他们的想象,林鹿长的也太惹眼了!
一时间甚至没人能挪开眼睛。
林鹿和余曜认了人,他太擅长应付这些场合了,轻而易举就和这些人打成一片。
从前他也经常参与这些聚会,却都是在一些会员才能出入的高档娱乐场所,想巴结他和他套近乎的人一茬一茬换,许多人他现在连名字都记不得了。
盛危的这些发小倒是很接地气,一边撸串一边啤酒,但说话之间没有暗示利益往来和暗藏的锋机。
林鹿感觉的出来,这些人时不时投过来的目光,没有任何恶意,只是单纯的好奇。
这些人里面他只认得一个,曾经在生意场上碰到过的沈家公子哥,对方点了支烟,主动走过来,“林总还认得我吗?”
“沈经理。”林鹿抬眸,睫毛轻轻颤了颤,抿唇一笑:“有三个月没见了。”
“林总记性真好。”沈修未掸了掸烟灰,说。
林鹿慵懒的眨了眨眼,“那也是沈经理让人印象深刻。”
沈修未莞尔。
“哎呀,你们怎么还一口一个林总,一个沈经理的。”
余曜揽住沈修未的颈子,“这是沈哥。”
又挽住林鹿的手臂,“这是鹿弟。”
沈修未承受着他半个身子的体重,手里的烟灰一抖,差点掸到西服上,气的额头青筋跳起:“余曜,你以为你多重?赶紧给老子滚下去!”
余曜不依不饶,拽着林鹿的同时还不忘指着沈修未的鼻尖,“今天说好你把对象带来让我们看看的呢,对象呢?”
“他工作忙,”沈修未摊摊手:“我和他商量过,但是他今天没空。”
林鹿歪着头看他们斗嘴,手腕忽然传来一股力道,他扭过脸,被盛危从余曜手里拉出来。
旁边其他人看似喝酒聊天,实则时刻都关注这里的动向,将这一幕画面尽收眼底,心照不宣低着头交换了一个恍然的眼神。